证券挂钩可转换非保本结构性投资产品

内容一览

证券挂钩可转换非保本结构性投资产品为一款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P5)。本产品为我行自有产品,与海外证券挂钩,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产品优势:

挂钩海外证券

现有港股市场、美股市场的标的证券及新加坡房地产信托基金可供选择,更多投资市场、标的将陆续开放

创新产品结构

标的证券、产品期限、执行价格、结算货币等产品参数随心组合**


*您需具有股票投资经验并且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要求方可认购本产品。

**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可供选择的产品参数。

产品系列:

  • 基本系列

    • 基础款:初始投资于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A,投资产品A的表现与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如果到期标的证券的走势良好,则投资产品A到期将以现金结算,客户将取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收益;如果到期标的证券价格下跌至低于约定的执行价格,本产品将把对投资产品A的投资以及收益根据执行价格 转投另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B,转换时会出现账面浮亏。之后投资产品B的价值将直接追 踪与投资产品A相同的标的证券的走势,标的证券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客户的投资损益。如果标的证券持续下跌,客户将遭受本金的重大损失。
    • 可触发赎回款:在基础款上增加触发赎回机制,捕捉市场上扬的机会。产品有机会提前终止,客户将提前以现金形式收回本金及约定收益,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可触发赎回款
  • 固定派息系列

    初始投资于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A。投资产品A表现与相关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于投资产品A的投资期间,若未发生触发赎回事件,客户将定期获得根据固定年化派息率计算的收益;从第1个观察期结束日开始,如果发生触发赎回事件,产品将提前终止。若未发生触发赎回事件且相关标的证券走势良好,则投资产品A到期将会以现金结算,客户将取回本金和相关收益;但若发生了下限触发事件,且于定价日时表现最差标的证券的最终收市价格低于约定的执行价格,本产品将会把对投资产品A的投资根据执行价格转投另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B,转换时会出现账面浮亏。之后投资产品B的价值将直接追踪表现最差标的证券的走势,标的证券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客户的投资损益。如果标的证券持续下跌,客户将遭受本金的重大损失。
    • 固定派息机制:客户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定期以现金形式收到收益。
    • 触发赎回机制:所有挂钩标的证券的参考价格均高于或等于其触发赎回价格(即发生触发赎回事件),产品有机会提前终止,捕捉市场上扬的机会,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 对于记忆型敲出款,所有标的证券无须在同一触发赎回厘定日均高于或等于其触发赎回价格;其余结构则必须在同一个触发赎回厘定日发生。
    • 下限触发机制:只要所有挂钩标的证券的价格观察日未低于其下限触发价格(即未发生过下限触发事件,下述不同产品款别观察日期会有所差别),到期后投资产品都将适用现金结算,从而降低了产品实物结算的风险。
      • 每日观察敲入款(含记忆型敲出款) – 投资期内每日观察是否发生下限触发事件
      • 定价日观察敲入款(含记忆型敲出款) –仅于定价日观察是否发生下限触发事件
  • 系列二

    初始投资于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A。投资产品A表现与相关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如果所有标的物的表现皆较好,在定价日所有标的物的最终收市价格均达到或超过其各自的收益触发价格,则本投资产品于到期时适用现金结算,客户将获取本金和相关收益。如果有标的物表现不理想,在定价日表现最差证券的最终收市价格低于其收益触发价格,但等于或者高于其下限触发价格或执行价格二者之一,则本投资产品到期时仍将适用现金结算,客户将收回100%本金,但无法获取任何收益金额;但是如果有标的物表现不理想,在定价日表现最差证券的最终收市价格低于其下限触发价格以及执行价格,则本投资产品于到期时将适用实物结算,客户不但无法获取任何收益金额,投资的本金也将按照该定价日表现最差证券的执行价格被自动转投到另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B,转换时会出现账面浮亏。之后投资产品B的价值将直接追踪表现最差标的证券的走势,该标的证券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客户的投资损益。如果标的证券持续下跌,客户将遭受本金的重大损失。

    本产品有以下三大点优势:

    • 潜在向上参与机制:在定价日,如果所有标的物表现皆很好,有机会享受标的物涨幅带来的收益。
    • 潜在收益取高机制:在定价日,如果所有标的表现皆较好,均高于其收益触发价格,收益率为增强收益率和表现收益率中的较高者。
    • 下限触发机制:只要在定价日表现最差标的证券的价格未低于其下限触发价格,到期后投资产品A都将适用现金结算,从而降低了产品实物结算的风险。
  • 系列三

    初始投资于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A。投资产品A表现与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如果挂钩标的物的表现较好,在定价日标的物的最终收市价格达到或超过执行价格,则本投资产品于到期时适用现金结算,客户将获取本金和相关收益。如果标的物表现不理想,在定价日的最终收市价格低于执行价格,则本投资产品于到期时将适用实物结算,客户不但无法获取任何收益金额,投资的本金也将按照执行价格被自动转投到另一个非保本结构性产品,即投资产品B,转换时会出现账面浮亏。之后投资产品B的价值将直接追踪标的证券的走势,该标的证券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客户的投资损益。如果标的证券持续下跌,客户将遭受本金的重大损失。

产品风险披露:

  •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本投资产品是高风险结构性存款,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在最差的可能情形下,客户可能损失所有的本金。
  • 本产品在投资产品A阶段不能提前赎回。
  • 如果投资产品适用实物结算,即转投投资产品B,此时投资产品B的市值将低于本金金额,客户遭受本金浮亏,投资产品B的价格直接追踪标的物价格,如果标的物的价格没有回升甚至继续下跌,客户将遭受本金的重大损失。
  • 在投资产品B阶段,银行会收取0.30%的年产品维护费率,该等收费将体现于投资产品B的市值中,并于投资产品B赎回时扣收。客户持有投资产品B的时间越长,实际承担的产品维护费越高。由于标的物价格的涨幅可能被相关费用抵消,客户可能遭受本金亏损。如果结算货币与参考货币不同,在投资产品B阶段,客户还需承担汇率波动风险,即使标的物之后价格上涨超过执行价格,但由于标的物价格的涨幅可能被参考货币相对于结算货币的贬值幅度抵消,客户可能遭受本金亏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产品具体信息以条款说明书等投资产品销售文件为准,具体风险请参照产品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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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以上资料不构成任何交易的推荐、要约或要约邀请。银行并不是客户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2. 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前,客户应确认已经明白投资产品的特点及风险,并已经按其目标及情况自行独立评估交易的适当性。银行对任何以上资料所载任何投资的结果并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
  3.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客户做出任何投资前,应细阅有关投资产品之销售文件。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